邻居家养了一条小狗,叫“仔仔”,我特别喜欢它,虽然它不见了,但我常常感觉到它的存在。
它长着一身黑毛,黑黑的,没有一点儿杂志,而肚子上却长着白色的毛,它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,看了就不会忘记。可是,美中不足的是它的耳朵很脏,很多污垢。它总喜欢把舌头伸出来一点点。
它玩的时候,可以说是认认真真的。而且有时它才洗了个热水澡,就冲出泥操场来玩了。非要把一身弄的很脏,才肯善罢甘休。
它的吃相常常令我们发笑,可以说是三眼一板,一丝不苟。吃了一口饭,难免又会掉一点回去,或身上留下一两粒饭,看来它是准备下一顿饭吃了。
每当我们开饭的时候,“仔仔”就去“串门”,看看哪家吃得好,就去哪家吃。
有一次中午,我们在吃饭,忽然,“仔仔”跑了进来,我们不理它,它似乎生气了。就一屁股坐在我爸爸的脚上,尾巴扫着爸爸的腿,用它那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爸爸,爸爸见了,于心不忍,便给它吃的了。它吃了后,可高兴了!
不知何年何月,“仔仔”才能回来,带给我们欢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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