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一本书,有人觉得乐趣无穷,有人觉得单调无味,同是一本书,为什么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呢?原因在于自身的习惯,如果一个人读书能品出其韵味,就能进入乐之境。
我是一名读书爱好者,我已经习惯了读书,我起初读书的时候,对其厌烦之至,而使我改变这种看法的是一本外国名著《长腿叔叔》。
这是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,当我收到这本书时,我觉得它肯定与其他书一样,枯燥乏味,但在母亲强烈渴望我爱上读书的心下,我只好硬着头皮翻开第一页。但我以极其不愿意的心情读完第一章时,我突然发现读书也能给我带来愉悦。接下来,我怀着好奇的心读完了这本书——这是第一本令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还不愿丢下的书。就是这本书,使我爱上了读书,从那以后,我每次放假都要去一次书店,对买回来的每一本书都爱不释手,每一次读书都觉得津津有味,对每一本书的内容的历历在目。书,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,没有了它,我真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。书,使我伤心的时候欢快起来;书,使我无聊的时间变得其乐无穷;书,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;书,使我又多了一个知心的朋友!
高尔基曾经说过:“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”的确如此,书,使我的语文成绩步步攀升,也使我表达能力强,素质水平高。每当打开一本书,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个小精灵,向我招手,向我微笑,一本书就是一个精灵王国,每一个小精灵都用魔法令我的课外知识丰富起来;每一个字也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,演奏出一首又一首优雅的小曲,每一个音符都充满着幻想的色彩;每一个字还像一个个优秀的导游,带着我遨游知识的海洋……当我失落的时候,书安慰我;当我无聊的时候,书陪着我去知识公园旅游;当我生气的时候,书平静我的心情;当我犯错的时候,书给我讲人生的大道理……书,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失去了它,我的生活版模必定乱了套。书,我已经离不开你了,让我用心去倾听的你声音,让我做第一个真正了解你的人,让我们做永远的朋友!
《长腿叔叔》让我爱是读书,习惯读书,我希望我的文章能让每一位读者与书教朋友。书,让我们做永远的知己,永远永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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